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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淄博市经济协作办公室更名等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

淄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淄博市经济协作办公室更名等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
(淄编[2009]21号)


市经贸委:

  报来《关于淄博市经济协作办公室更名为淄博市经济合作局并调整内设机构的请示》(淄经贸工干[2009]22号)收悉。根据市编委第30次会议提交的意见,经市委第110次常委会研究决定,同意淄博市经济协作办公室更名为淄博市经济合作局。更名后,可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2名,市长特派员(正处级)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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