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淄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淄博市经济协作办公室更名等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
淄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淄博市经济协作办公室更名等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
(淄编[2009]21号)
市经贸委:
报来《关于淄博市经济协作办公室更名为淄博市经济合作局并调整内设机构的请示》(淄经贸工干[2009]22号)收悉。根据市编委第30次会议提交的意见,经市委第110次常委会研究决定,同意淄博市经济协作办公室更名为淄博市经济合作局。更名后,可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2名,市长特派员(正处级)1名。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