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物价局关于深入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通知
(长价法〔2009〕156号)
各区、县(市)物价局:
全面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是2009年我市价格工作的重点工作之一。根据省局湘价检〔2009〕64号《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搞好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就是通过开展价格服务“八进”,即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校园、进医院、进景区、进商店、进市场工作,在全市建立健全覆盖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医院、商场、景区、市场等各个领域的价格公共服务网络,为广大民众提供价格政策、价格咨询、价格维权、成本信息等价格服务,尽最大努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价费问题,保障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得以贯彻落实,同时保障群众在价格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与投诉权,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价格权益。
二、各区、县(市)价格主管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管物价工作的副局长专门抓好这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责任和时间进度,举全局之力搞好这项工作。要把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作为评比先进单位和年度总结考评的重要内容,实行目标考核管理。要不断总结和探索价格公共服务的形式和途径,把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与价格诚信建设、与基层价格监督网络建设、与完善价费管理和价格行政执法、与改进机关作风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结合起来,统筹规划和安排。要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活动初期要有计划地创建一批服务示范点,通过试点和树立典型,积累经验,探索服务形式,完善服务制度。各区、县(市)物价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宣传、财政等部门的支持,同时根据价格服务进万家各项工作的需要,积极争取民政、教育、卫生、工商、旅游、农业、商务和行业主管部门,特别是街道办、居委会、乡(镇)、村委会的支持和配合,充分发挥价格监督服务站、价格监督服务员、企业物价员的作用,全面推进 “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各区、县(市)物价局要根据长价法〔2009〕111、117号文件的安排和要求,加强与省、市局相关牵头单位联系配合,认真抓好本地区价格服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校园、进医院、进景区、进商店、进市场工作。“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市局的总牵头单位是法规处,市局各分项牵头单位为:价格服务进社区由法规处牵头、进商场由价格监督检查局牵头,价格服务进农村由成本队牵头,价格服务进企业由商品价格处牵头,价格服务进学校由收费处牵头,价格服务进医院和价格服务进景区由服务价格处牵头,价格服务进市场由价格监测中心牵头。6月份,各区、县(市)要落实价格服务“八进”示范点工作,每项服务至少要有1-2个示范点,通过以点带面的形式,用3-5年的时间,全面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结合省局的工作进度安排,7月,市局将对各区、县(市)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情况进行督查。各区、县(市)要及时向市局报告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实施方案、工作情况、经验总结和出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