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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关于确认上海东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两家单位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确认上海东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两家单位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的通知
(沪财库[2009]49号)


上海东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令第31号)、《关于认真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财库〔2006〕13号)和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沪财库〔2006〕25号)的相关规定,经对你公司有关情况和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并将拟认定决定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站公示7日,现作出如下认定结果,自发文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三年:

认定方式

机构名称

认定范围

确认

上海东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国际招标预乙级招标代理业务范围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确认

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国际招标预乙级招标代理业务范围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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