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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总体规划等文件的通知

  (一)充分发挥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对于指导高等职业院校科学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围绕影响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因素,通过对《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数据的分析,辅以现场有重点的考察,全面了解学校的实际情况,对人才培养工作的主要方面做出分析和评价,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引导学校加大对工学结合改革的投入,使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成为学校的自觉行动。
  (二)加强对于各类办学机构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的分类指导。对于独立设置高等职业学院中未接受过评估的院校,以引导学校明确办学定位,规范教育教学管理,加强学校基本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主;已接受过评估的院校,侧重通过评估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和建立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提高管理效能,完善学校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质量保障机制,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对于本科院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举办的高等职业教育,推动其按照高等职业教育规律和基本要求办学,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建立和完善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保障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五、北京市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进程安排
  (一)北京市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共24所,已经接受过评估的院校19所,这19所院校今后的工作重点是按照教育部评估方案的要求加强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的建设,加强学校信息化建设,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并运用状态数据平台的数据指导学校的发展和建设;按照教育部和市教委加强示范校建设的要求,巩固评估成果,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建立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推进学校的建设和发展。
  (二)尚未进行过评估的独立设置高等职业院校5所,有2所院校从设置年份看已达到评估条件要求,在2009年安排对这2所院校的申请评估审核和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其余3所为新批院校,着重加强学校建设,待符合评估条件后再行安排评估。
  (三)北京市有近30所普通本科院校、郊区分校举办高等职业教育,2009年对此类机构举办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建设状况进行调研考察,根据各类院校实际情况确定分类指导原则,逐步将其纳入评估体系中,实现各类高等职业院校协调发展。
  (四)北京市独立设置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工作时间安排。

序号

学 校 名 称

学校设立日期

第一轮评估日期

第二轮评估日期

1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1999.11

2003.11

2011.05

2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1999.11

2004.11

2011.06

3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1999.11

2004.11

2011.10

4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

2001.07

2005.09

2012.05

5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

1995.11

2005.10

2012.05

6

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

2001.04

2005.11

2012.10

7

北京吉利大学

2001.06

2005.11

2012.10

8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2003.01

2006.10

2012.11

9

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

2002.12

2006.10

2013.05

10

北京北大方正软件技术学院

2002.06

2006.10

2013.05.

11

北京经贸职业学院

2002.12

2006.11

2013.05

12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

2003.08

2007.11

2013.10

13

北京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2003.08

2007.11

2013.10

14

北京汇佳职业学院

2003.05

2007.10

2013.10

15

北京科技职业学院

2003.11

2007.10

2014.05

16

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

2003.03

2007.11

2014.05

17

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

2002.12

2008.01

2014.06

18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

2006.04

2008.05

2014.10

19

北京培黎职业学院

2004.04

2008.11

2014.10

20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

2006.05

 

2009.10

21

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05.01

 

2009.11

22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2007.06

 

2010.10

23

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

2007.06

 

2010.10

24

北京体育职业学院

2008.04

 

2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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