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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决定>任务分解一览表》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决定>任务分解一览表》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9〕142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决定》(陕政发〔2009〕48号),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决定〉任务分解一览表》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任务分工,强化领导,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并将工作情况及时报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

二○○九年十月十九日

《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决定》任务分解一览表

序号

任 务

负责单位

配合单位

工作要求

完成时间

1

到2012年,旅游总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相当于全省GDP的比例力争提高到13%;到2020年,旅游总收入相当于全省GDP比例提高到20%左右,处于全国先进行列

各市人民政府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省旅游局

省发展改革委(省物价局)、省民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台办、省外办、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广电局、省文物局

各市(杨凌示范区)同期发展速度不低于全省发展速度

第一阶段任务2012年完成

第二阶段任务2020年完成

2

将西安建设成国际一流旅游目的地城市

西安市人民政府

省旅游局

咸阳市人民政府

各市制定实施意见

 

主要区域和重点旅游项目基本完成,配套设施基本完善

 

建成形象鲜明、设施完善、环境优美、功能齐备的旅游目的地城市

 

2010年6月

 

2012年

 

 

 

2020年

培育国内旅游目的地城市和区域旅游集散地城市

宝鸡市、咸阳市、铜川市、渭南市、延安市、榆林市、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省旅游局

省发展改革委(省物价局)、省民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广电局、省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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