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决定>任务分解一览表》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9〕142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决定》(陕政发〔2009〕48号),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决定〉任务分解一览表》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任务分工,强化领导,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并将工作情况及时报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
二○○九年十月十九日
《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决定》任务分解一览表
序号
| 任 务
| 负责单位
| 配合单位
| 工作要求
| 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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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到2012年,旅游总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相当于全省GDP的比例力争提高到13%;到2020年,旅游总收入相当于全省GDP比例提高到20%左右,处于全国先进行列
| 各市人民政府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省旅游局
| 省发展改革委(省物价局)、省民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台办、省外办、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广电局、省文物局
| 各市(杨凌示范区)同期发展速度不低于全省发展速度
| 第一阶段任务2012年完成
第二阶段任务2020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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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将西安建设成国际一流旅游目的地城市
| 西安市人民政府
省旅游局
| 咸阳市人民政府
| 各市制定实施意见
主要区域和重点旅游项目基本完成,配套设施基本完善
建成形象鲜明、设施完善、环境优美、功能齐备的旅游目的地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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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
2012年
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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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国内旅游目的地城市和区域旅游集散地城市
| 宝鸡市、咸阳市、铜川市、渭南市、延安市、榆林市、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省旅游局
| 省发展改革委(省物价局)、省民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广电局、省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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