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负责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的政务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省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
(十二)办理省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政府办公厅设17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一处。
负责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文稿起草和公务活动安排;根据领导同志指示和工作需要开展调查研究。
(二)综合二处。
负责省政府有关领导同志的文稿起草和公务活动安排;办理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监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法制、公安、司法、安全、外事、统计、驻军及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等方面的文电、会务、督查、调研工作。
(三)综合三处。
负责省政府有关领导同志的文稿起草和公务活动安排;办理农村、农业、水利、林业、民政、扶贫、救灾、中小企业、供销、气象、残联等方面的文电、会务、督查、调研工作;负责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省政府抗灾救灾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综合四处。
负责省政府有关领导同志的文稿起草和公务活动安排;办理国资监管、工业和信息化、安全生产、国防科技和航空工业、质量技术监督、核工业和煤田地质等方面的文电、会务、督查、调研工作。
(五)综合五处。
负责省政府有关领导同志的文稿起草和公务活动安排;办理交通运输、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电力、铁路、公路、机场及引汉济渭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陕南突破发展等方面的文电、会务、督查、调研工作。
(六)综合六处。
负责省政府有关领导同志的文稿起草和公务活动安排;办理科技、教育、知识产权、妇女儿童等方面的文电、会务、督查、调研工作。
(七)综合七处。
负责省政府有关领导同志的文稿起草和公务活动安排;办理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体育、人防、文史等方面的文电、会务、督查、调研工作。
(八)综合八处。
负责省政府有关领导同志的文稿起草和公务活动安排;办理民族宗教、内外贸易、工商管理、对外开放、旅游、文物、对台等方面的文电、会务、督查、调研工作。
(九)会议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