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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国家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汕头中心支行关于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三方协议书签订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附件:1.委托银行(金融机构)划缴税款三方协议书
  2.已签订税银协议纳税人确认书(一)
  3.已签订税银协议纳税人确认书(二)
  4.取消委托银行(金融机构)划缴税款三方协议书

汕头市国家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汕头中心支行
二○○九年八月三日

  附件1:
  委托银行(金融机构)划缴税款三方协议书

  协议书编号:144051234567890

甲方(纳税人)

纳税人名称

 

税务登记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金融机构)名称

 

缴税(费)专用账户名称

 

缴税(费)  专用账号

 

乙方(纳税人开户银行、金融机构)

开户银行(金融机构)名称

 

开户银行行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清算银行名称

 

清算银行行号

 

丙方(税务机关)

主管税务机关名称

 

税务机关代码

(县区级)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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