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力推进运力结构调整,推广应用节能产品。主要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
内河运输船舶标准化管理规定》(2001年部8号令)和《全国内河船型标准化发展纲要》(交水字[2006]56号),争取在2010年对技术水平低、安全性能差、能源损耗大、环境污染严重的水泥船和木质船舶强制淘汰。二是引导和鼓励企业新增运力要发展节能、环保型的新型船舶,认真按照省交通厅关于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大型化的工作意见加强对企业指导,同时鼓励企业参照省交通厅与交通部珠江航务管理局共同编制的《珠江干线货运船舶船型主尺度系列》标准(JT/T559-2004)和珠江三角洲100TEU和200TEU多用集装箱标准船型的应用;三是通过政府搭建平台,技术研发机构与企业唱戏的模式,全面推广使用节能产品。同时,加强对主要耗能设备管理,按国家产品目录,促进设备更新,全面推进使用节能新产品;四是把好市场准入关。限制技术落后、单位能耗高、环境污染大的船只投入运营,坚决淘汰挂浆机船和国家公布淘汰的机电设备,使船舶设备在高效率、低消耗的良好状况下运行,着力提高运输企业的装备技术水平,降低能源消耗和有害排放。
(三)组织企业培训和加大资金投入,并对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一是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督促和组织各企业加强对船舶驾驶员驾驶技术水平的培训,认真推广多种船舶操作节油法。包括船舶降速进港借力航行节油法、空档滑行节油法、低速航行节油法、单机航行节油法、平稳变速节油法等。二是做好各企业节能减排攻坚战,要求各企业制定严格的节能减排标准和奖罚机制,通过管理节能、技术推广等节能降耗方式,从根本上使能耗标准逐年降低。三是督促企业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对船舶的主(辅)机、救生设备、通讯设施等等的更新换代。四是对企业没有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又发生事故造成影响的要追究责任。
五、表彰
在节能减排工作中,对成绩突出的企业给予通报表彰。标准是:有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制订节能减排目标、计划和考核办法;资金投入额逐年增加;积极投入并使用低耗、高效、污染小的船舶;加快耗能高、污染大的老旧船的报废更新;运输组织管理水平有明显提高,促进了各种运输方式的协调和有效衔接,使节能减排工作能真正落到实处。
六、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