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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交通局关于印发珠海市水运行业2009年节能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

珠海市交通局关于印发珠海市水运行业2009年节能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

  为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节能减排、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全市“十一五”节能目标,根据省交通厅《关于印发2009年广东省交通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要点的通知》(粤交科〔2009〕409号)和《珠海市2009年节能降耗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水运行业实际,特制定《珠海市水运行业2009年节能减排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九年九月八日

珠海市水运行业2009年节能减排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节能减排的工作部署,进一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全市“十一五”节能目标,结合我市水运行业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紧密围绕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和科学发展示范市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水运行业节能降耗意识,通过结构调整,技术进步等措施,逐步形成有利于节能降耗的运力结构,推动水运行业节能降耗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淘汰老旧船舶,调整运力结构,推广应用节能产品和经验等措施,逐步形成有利于节能降耗的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有效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的全面落实。

  三、组织机构

  成立珠海市水上运输管理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陆根祥

  副组长:许强

  成员:林汉荣、王本贤、黄鹤莲、温晓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水运科,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林汉荣

  办公室成员:卓晓燕、布润平、陈劲翔。

  电话:2511826,2263181,传真:2511368。

  四、工作任务

  (一)认真开展宣传工作。坚持舆论导向,广泛宣传《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和省交通厅《关于印发2009年广东省交通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要点的通知》(粤交科[2009]409号)及《珠海市2009年节能降耗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等有关方针政策;采取喜闻乐见的形式,在客运站、港口、码头等显要位置,张贴、悬挂(横幅)宣传标语,同时利用板报、墙报等宣传媒体和阵地,大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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