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交通局关于印发珠海市水运行业2009年节能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
为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节能减排、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全市“十一五”节能目标,根据省交通厅《关于印发2009年广东省交通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要点的通知》(粤交科〔2009〕409号)和《珠海市2009年节能降耗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水运行业实际,特制定《珠海市水运行业2009年节能减排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九年九月八日
珠海市水运行业2009年节能减排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节能减排的工作部署,进一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全市“十一五”节能目标,结合我市水运行业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紧密围绕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和科学发展示范市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水运行业节能降耗意识,通过结构调整,技术进步等措施,逐步形成有利于节能降耗的运力结构,推动水运行业节能降耗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淘汰老旧船舶,调整运力结构,推广应用节能产品和经验等措施,逐步形成有利于节能降耗的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有效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的全面落实。
三、组织机构
成立珠海市水上运输管理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陆根祥
副组长:许强
成员:林汉荣、王本贤、黄鹤莲、温晓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水运科,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林汉荣
办公室成员:卓晓燕、布润平、陈劲翔。
电话:2511826,2263181,传真:2511368。
四、工作任务
(一)认真开展宣传工作。坚持舆论导向,广泛宣传《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和省交通厅《关于印发2009年广东省交通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要点的通知》(粤交科[2009]409号)及《珠海市2009年节能降耗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等有关方针政策;采取喜闻乐见的形式,在客运站、港口、码头等显要位置,张贴、悬挂(横幅)宣传标语,同时利用板报、墙报等宣传媒体和阵地,大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