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紧做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兑现工作的通知
(扬府办发〔2009〕1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是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省、市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积极推进。目前,市直学校和市区学校已基本兑现到位;其他县(市)也在克服困难,抓紧做好有关工作,但进展较慢,可能影响全市10月底前全部兑现的目标实现。为此,现就确保按上级要求切实做好义务教学学校绩效工资兑现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事关实现基础教育现代化大计,事关全市几万名中小学老师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希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定不移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强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克服一切困难,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义务教育学校基础性绩效工资在2009年10月底前全部兑现到位;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亲自抓好兑现工作,确保相关要求和工作措施如期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整合资源,抓紧兑现。相关县(市)要将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兑现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组织强有力的工作班子,抓紧筹措资金、细化方案、分解到人。自即日起,在本地全部兑现之前,县(市、区)政府负责每日向市政府办公室书面报告兑现工作进展情况(传真87876270);对落后于序时进度要求的要一并书面说明原因和整改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