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规划制订和试点示范。市建设局、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各县(市、区)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对本行政区域内既有建筑的建设年代、结构形式、用能系统、能源消耗指标、寿命周期等调查统计和分析,制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明确节能改造目标、范围和要求,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分类改造。2009年,市建设局要重点组织完成省政府下达的1万平方米既有住宅节能改造示范工程任务,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各县(市、区)都要完成1项机关办公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工程。今后,所有机关办公建筑和其他使用国有资金的公共建筑,在进行装修、扩建、加层等改造时,都必须优先安排建筑节能改造,达到建筑节能标准。否则,财政部门不予安排资金,规划、建设部门不予审批。
(二)加强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运行监管。新建公共建筑要根据相关要求,安装用能计量设备。公共建筑内的所有单位,除医院等有特殊要求的以外,都要遵守国家关于空调温度设置的规定。各级政府机关要带头厉行节约,发挥表率作用。市建设局、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要积极开展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和能效公示工作,研究制定能耗定额和超定额加价制度,逐步建立节能监管体系,加强建筑用能管理,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五、以“禁粘”为重点加大新墙材和节能技术发展应用力度
(一)扎实有效开展禁止生产、使用粘土砖工作。根据《
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粘土实心砖,城市、城镇建城区范围内禁止生产粘土砖。城市、城镇、乡镇规划区范围内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其中框架(含框剪、剪力墙、筒体等)结构的建筑工程,禁止使用粘土制品。具体范围:盐城市区华亭路和东环路以西、宁靖盐高速以东、南纬路以北、宁靖盐高速北段以南区域;东台市区西洋河以西、新204国道以东、泰东河以北、开发区以南区域;大丰市区康平路以西、常新路以东、益民路以北、飞达路以南区域;射阳县城兴阳路以西、陈李线以东、南三环以北、北三环以南区域;建湖县城231省道以西、234省道以东、盐徐高速以北、233省道以南区域;阜宁县城开发区大道以西、新兴路以东、城南九路和通榆南路以北、向阳路以南区域;滨海县城张家河和北八滩渠以西、204国道以东、丁字港以北、327省道以南区域;响水县城204国道以西、大运河以东、城南大道以北、军民路以南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