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和墙材革新工作的通知
(盐政办发〔2009〕8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建筑节能和墙材革新工作,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全面完成我市“十一五”建筑节能和墙材革新任务,根据《
节约能源法》、《
可再生能源法》、《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08〕17号)有关精神,结合盐城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和墙材革新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筑节能和墙材革新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我市正处于工业化、城市化快速发展期,经济社会建设所需资源、能源较大,资源、能源主要依靠市外输入,供需不足矛盾突出。建筑能耗占全社会能耗的三分之一左右,建筑节能工作必须加快推进。建筑节能和墙材革新是全社会节能减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根治取土烧砖、毁田耗煤、污染环境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建筑业、建材业、房地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近几年来,我市根据省政府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政策标准,全面开展“禁实限粘”工作,建筑节能和墙材革新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我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些地区和部门、单位还未将建筑节能和墙材革新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标准执行不严,监管责任未能有效落实,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以及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机制尚未实质性启动,“禁粘”工作不够深入,建筑节能技术和墙材产品质量水平不高,缺少在全国、全省具有影响力的示范工程,完成建筑节能和墙材革新“十一五”工作任务目标差距还很大。因此,必须充分认识建筑节能和墙材革新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这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内容,作为当前调整提升我市建筑业、建材业、房地产业的产品结构档次,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发展循环经济,改善人居环境的重点工程,科学规划,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二、进一步明确建筑节能和墙材革新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