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
(皖办发[2009]20号 2009年8月21日)
为充分发挥海外高层次人才在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8]25号)精神,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结合我省实际,就加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突出重点、按需引进、重在使用、特事特办、统筹实施”的原则,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创新政策和措施,加快引进一批我省急需和紧缺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并以此带动各地各部门和广大用人单位引进更多的优秀人才来皖创新创业,为推进科学发展、加速安徽崛起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充分调动各地各部门的积极性,分层次有计划地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
省里从2009年起,用5至10年时间,根据安徽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和创新产业的需求,以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合肥经济圈、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等为重点,引进并重点支持100名左右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科技领军人才来皖创新创业(以下简称“百人计划”)。在符合条件的我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留学人员创业园以及国家和省级开发区等单位,建立10至20个省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实行特殊优惠政策,推进产学研紧密结合,探索实行国际通行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创业机制,集聚一批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为其中符合条件者申报设立国家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扎实开展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有关部门在继续抓好各项人才引进项目的同时,要制定实施专项计划,重点引进本行业本领域发展急需和紧缺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各市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研究制定实施本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有针对性地引进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有条件的地方要依托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留学人员创业园等,推出一批特色项目,大力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鼓励、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积极开展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
三、引进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