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
(皖发[2009]21号 2009年8月11日)
扶贫开发是党和国家为缓解和消除贫困、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而采取的重大战略措施。当前,扶贫开发进入新的历史阶段,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为切实做好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进一步提高全省扶贫开发工作水平,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重大意义
进入新世纪以来,全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扶贫开发和强农惠农政策,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显著成就。全省贫困人口大幅度减少,农村扶贫对象由2000年底的500万人降至2008年底的292万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大幅度增加,由2000年底的1570元降至2008年底的3304元;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状况明显改善,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当前,我国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力度不断加大,扶贫开发正处在重要的战略机遇期。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扶贫标准的逐步提高,扶贫开发的内涵和外延正不断拓展。扶贫范围由重点地区向非重点地区延伸,扶贫对象由绝对贫困人口向低收入人口覆盖,扶贫任务由解决温饱向稳定解决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转变,扶贫方法由地区瞄准向家庭瞄准聚焦。
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县域经济发展滞后,贫困人口规模依然较大,脱贫与返贫交织发生,城乡、区域、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发展差距扩大趋势尚未得到有效控制,尤其是皖北地区、大别山区、沿淮行蓄洪区、皖南深山区农村贫困现象仍然突出,扶贫开发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新阶段扶贫开发承担着提高能力、脱贫致富、缩小差距、促进和谐的历史使命,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对确保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具有重大意义,必须作为长期历史任务持之以恒抓紧抓好。
各级党委、政府必须从推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小康、加速安徽崛起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扶贫开发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持之以恒重视,坚持不懈努力,奋力开创扶贫开发工作的新局面。
二、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推进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开发式扶贫、开放式扶贫、开拓式扶贫方针,把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作为首要任务,把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作为工作重点,把帮助扶贫对象增加收入、缩小贫困地区发展差距作为主攻方向,围绕“改善条件、提高素质、创造机会”,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不断深化改革、创新机制,着力构建行业扶贫、专项计划扶贫、惠农政策扶贫、社会扶贫有机结合、互为支撑的“大扶贫”格局,为加快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构建和谐安徽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