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建设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建筑安全生产年”普法活动方案的通知
(珠建法〔2009〕9号)
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安全生产年”普法活动方案的通知》粤建法字【2009】26号文精神,为切实宣传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建筑行业依法行政能力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意识,预防和减少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珠海市建设局和珠海市司法局决定在全市举办“建筑安全生产年”普法活动。现将珠海市“建筑安全生产年”普法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
附件:珠海市“建筑安全生产年”普法活动方案
二OO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件:
珠海市“建筑安全生产年”普法活动方案
为切实宣传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建筑行业依法行政能力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意识,预防和减少建筑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全省建设系统“五五”普法工作规划和要求,结合珠海市实际,珠海市建设局和珠海市司法局决定在全市举办“建筑安全生产年”普法活动,并制定了《珠海市“建筑安全生产年”普法活动方案》。
一、成立普法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吴康模(市建设局党组书记)
副组长:羽海生(市建设局副局长)、谢义维(市建设局副局长)
成 员:何穗卿(市建设局)、赖晓斌(市建设局)、寇莉(市建设局)、周咏文(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法规科,办公室主任由何穗卿同志担任。
二、时间安排
2009年7月至12月
三、具体内容
(一)8月份举办第一期普法培训班(领导干部),主讲内容:
宪法、行政管理法规及建筑安全管理相关管理法规。
参加人员(约150人):各区建设局。
主讲人:待定
(二)9月举办第二期培训班(执法人员),主讲内容:建筑安全相关行政法律法规及执法程序问题。
参加人员(约150人):各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全体执法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