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各级政府、各部门要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按时限和规定格式文本以及有关要求报送备案。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工作,严格履行备案审查职责,对未按要求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应当每隔两年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清理,根据形势发展废止或重新制定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切实规范行政行为
继续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推行市级机关部门内部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流程,实行大市区基建项目部门集中收费。合理调整上下级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权限,适当下移行政执法重心,减少行政执法层次。改进行政征收方式,逐步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征收工作。
逐步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要全面履行执法告知、说明理由等义务,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注重运用行政调解、行政和解的手段,防范和化解行政执法争议。
积极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坚持全程监督、便民高效,实现流程优化、程序简化、效能提高,使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逐步成为各级政府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基本建立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
建立和完善监督检查记录制度和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制度。完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等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制度,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完善案卷评查量化标准和考评办法,纠正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重大执法违法行为,公开通报案卷评查结果。市、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每年要组织一次案卷评查,促进行政执法机关规范执法。重视执法案卷归档工作,建立健全案卷归档制度,提高案卷制作质量,进一步加强案卷管理。
继续深入开展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细化工作,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细化工作制度化。要将细化、量化后的行政裁量标准向社会公布,方便行政相对人查询和监督,防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滥用。
全面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各地、各部门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盐城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暂行规定》和《盐城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行为的,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要按照《盐城市行政责任问责办法》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以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要加大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行为的,依照《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
二十条、第
二十一条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