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意见
(盐政发〔2009〕18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根据《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 (国发〔2008〕17号)、《省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08〕101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学习宣传,提高认识,增强推进依法行政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一)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和关键。市县两级政府在我国政权体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处于政府工作的第一线,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具体执行者,承担着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的社会管理职责,其行政行为与人民群众的实际利益休戚相关。现实生活中大多数的社会矛盾和纠纷发生在基层并需要市县政府处理和化解,维护市场秩序、服务发展的具体工作也主要是由市县政府来承担。因此,市县政府依法行政水平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政府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进程,决定着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成败,是社会公平能否实现的重要体现。
(二)强化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紧迫感和政治责任感。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的不断深入,各种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日渐突出,同时,人民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要求日益强烈。这些都对我市的政府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需要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和部门的依法行政水平。近年来,我市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不断开拓创新,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必须看到,部分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意识不强、依法办事的能力不高;一些县(市、区)和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状况仍时有发生;部分县(市、区)政府法制机构力量薄弱,难以应对日益繁重的法制工作任务。为此,各级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得力措施,切实加快推进我市政府依法行政的进程。
(三)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培训,为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氛围。各级政府、各部门要以《决定》、依法行政基本理论知识为重点,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等方式扎实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同时通过在门户网站上开设专栏、印发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开展《决定》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市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二、明确任务,抓住重点,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