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珠海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认定标准的通知(2010修订)(发布日期:2010年2月5日,实施日期:2010年2月5日)废止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珠海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珠劳社函〔2009〕202号)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根据《关于调整我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有关政策的通知》(珠劳社函〔2009〕149号),我局组织制定了《珠海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科特定病种认定标准(试行)》,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执行。
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注意收集,并向市局医疗保险科反馈。
二00九年九月十一日
珠海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认定标准(试行)
职工医疗保险部分
一、结核病(活动型)
(一)肺结核
符合第1~3项中任一项或符合第4~9项中任4项:
1、痰涂片抗酸染色(萋-尼氏染色法)显微镜检查阳性或/和痰培养结核分支杆菌生长阳性。
2、支气管肺泡灌洗液(BALF)检出抗酸杆菌或/和培养结核分支杆菌生长阳性。
3、支气管或肺部组织病理检查证实结核病变。
4、典型肺结核临床症状和胸部X线表现。
5、抗结核治疗有效。
6、临床可排除其它非结核性肺部疾患。
7、结核菌素(PPD 5TU)皮肤试验强阳性或/和血清抗结核抗体阳性。
8、痰结核菌PCR加探针检测呈阳性。
9、肺外组织病理证实结核病变。
(二)肺外结核
符合第1项及第3~8项中任3项或符合第2项及第3~8项中任3项:
1、肺外病变组织中查出结核杆菌或/和结核病病理改变。
2、典型的肺外器官结核临床症状和X线表现。
3、肺外器官结核菌PCR加探针检测呈阳性。
4、同时存在肺结核的组织病理证实结核病变。
5、结核菌素(PPD 5TU)皮肤试验强阳性或/和血清抗结核抗体阳性。
6、抗结核治疗有效。
7、结核病接触史或肺结核病史。
8、临床可排除其它非结核性疾患。
常见的肺外结核有:结核性胸膜炎、结核性脑膜炎、骨关节结核、泌尿生殖系统结核、颈淋巴结结核和腹腔结核等。
退出:自病种认定之日起第3个社保年度结束后退出。需继续治疗的,重新认定。
二、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同时符合(一)、(二)或符合(三):
(一)有咳嗽、咳痰、呼吸困难症状以及COPD危险因素接触史。
(二)肺功能检查提示不完全可逆的气流受限,即使用支气管扩张剂后FEV1/ FVC<70%及FEV1<80%预计值。
(三)少数患者无咳嗽、咳痰症状,仅于肺功能检查时FEV1/ FVC<70%,而FEV1≥80%预计值,在除外其他疾病后,亦可诊断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三、高血压(合并靶器官损害)
3次以上不同日期测血压≥140/90mmHg,有近6个月内正在口服抗高血压药物治疗的病史资料,并符合以下5项之一:
(一)左心室肥厚(超声心动图)。
(二)颈动脉超声显示有动脉粥样斑块或内膜中层厚度壁增厚(IMT)≥0.9 mm。
(三)血清肌酐升高(下述两项之一):
1、男性>133μmol/L,女性>124μmol/L(苦味酶法,正常参考值:男性115~133 μmol/L,女性107~124 μmol/L)。
2、男性>115μmol/L,女性>85μmol/L(肌氨酸氧化酶法,正常参考值:男性49-115μmol/L,女:42-85μmol/L)。
(四)微量白蛋白尿:>300 mg/24h(正常参考值:30~300 mg/24h),或白蛋白/肌酐比值:男性≥22 mg/g,女性≥31 mg/g。
(五)合并腔隙性脑梗死:头颅CT或MRI报告。
四、冠心病
(一)心肌梗死。
凭出院小结及以下3项中的任2项认定:
1、急性心肌梗死的典型临床表现:疼痛,尤其胸骨后疼痛。可以发生心律失常、低血压和休克、急性心力衰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