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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社保费相关业务问题的紧急通知

珠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社保费相关业务问题的紧急通知


各缴费单位:

  为保证网上申报社保费等业务的顺利运行,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为保证社保费及时划解、到账,避开每月20日到25日全省社保费申报繁忙期,以免影响贵单位当月的正常申报扣费工作,保障参保员工的合法权益,请各参保单位尽量在每月20日前通过网报系统或地税征收前台申报缴纳社保费。

  二、网上申报只支持当月社保费的申报,如涉及补申报以往月份社保费的,应直接到地税征收窗口办理申报。

  三、网报系统暂不能办理参保个人为“港澳台人员”和“外籍人士”的增员,必须要到征收前台办理。前述人员在前台办理增员后,缴费单位即可对该部分人员在网上进行申报缴费。

  四、新增人员的“户籍类型”选定:对于国内人员必须对应选择“本地非农业户口”、“本地农业户口”、“外地非农业户口”、“外地农业户口”中的一项,不能选择“城镇户籍”、“农业粮户籍”或“其它”。

  五、对于新增人员的“人员状态”选定:必须选择“在职”,不能选择“退休”。

  六、所有办理缴费登记的缴费单位(灵活就业人员除外),应先到市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再凭组织机构代码及相关资料到地税征收前台办理缴费登记手续。为保证与社保部门正常的数据交换,对于2009年6月1日以后已在地税征收前台办理缴费登记但未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的缴费单位(名单见附件),请尽快到地税征收前台补充提供组织机构代码,否则将影响参保个人的社保待遇及时到位。

  七、从7月20日起,所有的缴费单位不得重复使用组织机构代码办理缴费登记,即同一组织机构代码内的人员不得拆分在几个单位社保号下参保。之前个别缴费单位内的人员已经拆分在几个单位社保号下参保的,暂时不作改动,地税部门将在适当时候再作合并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各缴费单位。

珠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00九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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