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民生,推行“普惠性”金融,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要认真落实国家促进小额担保贷款的新政策,创新工作方法,加强与担保公司合作,推广“信用社区建设+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的有效模式。扩大小额担保贷款的范围和规模,扶持就业困难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复转业退役军人、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失地农民自主创业就业。强力推动县域小额担保贷款发放,扩大县域小额担保贷款覆盖面。大力增加对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棚户区改造的信贷资金投入,支持低收入群体改善住房条件。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各方沟通和协作,认真签订和履行银校合作协议,探索将保险机制引入助学贷款业务。落实扶贫小额贷款运作新机制,放宽贷款规模,引入竞争机制;推进农民工、助残等金融扶贫事业发展。
三、强化银政企保合作,促进有效信贷投入
在当前经济发展面临困难时期,加强银行和政府、银行和企业、银行和担保机构的沟通和合作十分重要。政银企保各方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全国性和区域性银行要积极向上汇报我市上升为国家战略层面的良好发展态势,推动上级机构与我市政府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各金融机构要积极与县区政府开展银政合作活动,通过对地区授信,提振县区政府发展经济的信心。要在市、县两级组织开展分阶段、多层面的银企合作活动,注重对重点建设项目、工业新增长点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县域园区企业等融资需求的现场考察,实行分类“会诊”,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要择优选择实力雄厚、依法经营、管理规范、诚实守信的担保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积极开展包括贷款、银票、融资租赁等多方面的互信合作。要建立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对信用评级在A级以上的担保机构,合理扩大担保基金放大比例。要加大对政银企保签约项目的落实力度,进一步完善银企合作网功能,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搭建政银企保之间实时沟通交流的平台。
四、积极创新融资产品,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市各金融机构要加快金融产品创新,根据不同规模企业特点修订信贷程序和标准,创新抵押担保方式,提高抵押担保比例,使更多的企业能够得到银行的贷款支持。要大力开办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非贷款融资业务品种,抓住我国债券市场较快发展的契机,向上级申请短期融资券、理财产品、中小企业集合融资券承销等新的业务产品,拓宽企业融资渠道。要顺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帮助企业做好融资策划,通过资本运作、股权改造、债券发行等方式筹集资金,促进企业筹资多元化。要加强企业财务分析,帮助企业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加快企业货款回笼,降低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周转速度和使用效率。
五、积极推进金融创新,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