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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09年金融业支持连云港市经济加快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09年金融业支持连云港市经济加快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连政办发〔2009〕6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2009年金融业支持连云港市经济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六月二日

2009年金融业支持连云港市经济
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  2009年6月)

  为落实国家扩内需保增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引导全市金融机构积极增加信贷投入,优化金融服务,促进全市经济加快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坚定经济发展信心,保持信贷总量平稳较快增长
  2009年是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我国经济运行面临困难较多的一年。面对外部需求减少、企业效益下滑、就业压力增大等形势,全市金融机构要立足我市发展实际,科学对待、冷静分析,清楚认识到当前国家促进发展政策对我市经济带来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把握住我市跻身国家发展战略、政策资源向我市集中的良好发展条件,按照“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上水平、抓改革、增活力、重民生、促和谐”的原则,一方面积极增加信贷投放,迅速落实国家扩内需保增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另一方面着力优化信贷结构,加强信贷政策和产业、财政、贸易、土地、投资、就业政策的协调配合,促进产业升级和社会和谐稳定发展。2009年,全市信贷投放的总体目标是:各项贷款增长18%以上,增速高于全省和苏北平均水平。各金融机构要立足地方经济发展大局,争取早投放、快投放、多投放,非法人金融机构贷款增速要高于系统内全省和苏北地区平均水平,法人金融机构贷款增量要高于上年增量的30%以上,为实现全市贷款投放目标多做贡献。
  二、发挥资金对资源的配置作用,大力优化信贷投放结构
  在保持信贷总量快速增长的同时,要集中配置资金,突出投放重点,破解投放难点,保证信贷投放重点和经济发展重点步调一致、同频共振,发挥资金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大效益。一方面要突出加大对支撑全市经济发展的重点地区、重点项目、重点行业的支持,保证重点领域建设资金需求,促进经济总量保持快速增长;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困难中小企业、弱势群体等信贷支持,缓解难点领域融资问题,促进经济协调稳定发展。在加大信贷投放的同时,要坚持有保有压、有进有退的原则,树立“绿色金融”的理念,严格限制对“两高一资”行业中的劣质企业和淘汰落后工艺产品的信贷投入,及早退出不符合产业导向和环保要求的存量贷款,切实提升经济发展能力,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
  重点建设项目、重点产业、重点企业是全市经济实现快速增长的支撑和结构调整的核心,全市金融机构要牢牢把握这一重点,对事关全市经济发展全局的重点企业和项目,要千方百计保证资金。一是突出“工业立市”,支持主体工业、重大工业项目和新型工业化的发展,重点支持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重点产业和造船、汽车、精细化工等新兴产业发展,特别是对“T”型产业走廊发展中新上项目要跟进服务。要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扶持力度,利用增值税转型的有利时机,支持企业购买新型设备,加快对传统工艺的改造,促进产业升级,提高我市经济核心竞争力。二是突出对我市核心战略资源港口的投入,加大对深水码头、航道、疏港道路、港口信息化建设、港口综合服务设施等方面的信贷投入,提高港口对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能力。三是突出支持城市化建设,加大对滨海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产业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满足全市交通、水利、电力、公用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的配套资金需求,提升城市化水平和承载项目的能力。四是突出对现代服务业的支持,优先支持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和商务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发展,推动金港湾物流园区等一批高起点、高规格服务业聚集区的建设,促进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互动、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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