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落实市场活禽档位实行旱、水禽分栏经营。
五、监督落实市场活禽档位宰杀、存栏、售卖“三分离”。检查排气扇、进风口、“三分离”玻璃分隔门、窗等设施是否齐全、有无破损。对破损的要及时修补,残缺的要补齐, 确保活禽档设施完好,有效保证“三分离”措施落实到位。
六、实行市场每周轮休消毒制度,制定活禽档轮休消毒安排,落实市场活禽档每周空档轮休1天。在轮休期间,对活禽经营场所、活禽笼具、宰杀器具等进行彻底的清洗消毒。
七、监督落实市场活禽经营者每天收市后对禽类宰杀、存栏、售卖摊位等场所和笼具、宰杀器具等用具进行清扫、清洗、消毒,冲洗下水道,保持下水道的畅通。
八、逐步在市场实施活禽不过夜的制度,监督落实活禽经营者根据销量购进活禽,当天不能售完或处理的,每档滞留活禽不超过当天进货量的10%。
九、监督落实活禽经营者讲究卫生,做好个人防护,穿工作服和水鞋,戴口罩、手套,注意个人卫生,工作衣物及时清洗消毒,定期进行身体检查。
十、监督落实活禽经营者登记台帐,如实记录进货时间、来源、名称、数量等内容。从事批发业务的,还要记录销售的禽类及禽类产品的名称、流向、时间、数量等内容。
十一、发现禽只异常死亡或有高致病性禽流感可疑临床症状,立即向动物防疫监督等有关部门报告。对病原学监测结果呈阳性的,立即启动市场应急预案,配合兽医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十二、通过市场宣传栏、电子显示屏、业户会议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提高经营户守法经营、执行市场管理规定的意识,加大市场卫生防疫宣传工作力度,提高业户卫生防疫知识水平。
十三、本责任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