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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工商局2009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方案的通知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工商局2009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方案的通知
(穗工商消〔2009〕81号)


各分局:
  为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打击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局决定2009年继续以食品为重点,组织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工作。现将《广州市工商局2009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区域商品监测的特点,认真贯彻执行,并于3月15日前将本辖区快速检测计划,及辖区内质量问题较多需市局重点监测的商品品种书面报市局消保处(上报地址:ftp://192.168.0.206/市局消保处/2009年监测文件夹)。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广州市工商局2009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商品质量监管,加强我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工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制定2009年广州市工商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方案如下:
  一、监测目标
  2009年流通环节商品质量监测工作,要进一步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商品质量监测对于确保食品安全和商品质量的重要意义,按照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相统一的要求,进一步提高监测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不断提升商品质量监管水平,推进商品质量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把商品质量监测工作与查处违法经营、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紧密结合起来,做到“监测一类商品,查处一批案件,教育一批企业,规范一个行业”。
  二、监测重点
  各分局要按照市局的部署和要求,结合辖区商品质量监管和消费维权工作的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强化商品质量监测工作。
  (一)监测品种。
  1.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蔬菜、水果、畜禽产品、水产品、速冻制品、豆制品、调味品、干货制品、腊肠、腊肉、蜜饯、糖果、炒货、酒、熟食、饮料等;
  2.每年列为跟踪监测,建立历史数据的必检商品:乳制品、大米、食用油、桶装水、装修材料、成品油;
  3.季节性商品:六一节儿童消费品、应节食品;
  4.以往检测合格率较低的商品:服装、日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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