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生猪产品“瘦肉精”快速检测工作的紧急通知
(穗工商消〔2009〕82号)
各分局:
为应对我市发生的因食用含“瘦肉精”生猪产品群体中毒重大事件,各分局要立即全面开展对流通环节生猪产品“瘦肉精”的快速检测工作,确保猪肉质量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迅速开展对农贸(肉菜)市场、超市和肉品经营店档生猪产品的抽检工作。市局近期将采购一批瘦肉精快速检测卡配备给工商所。各分局要结合实际情况为监测车、监测箱配备“瘦肉精”快速检测设备,并充分利用快速检测设备,对辖区生猪产品经营户进行抽检。近期,食品监测车每周检测生猪产品数量不少于50批次,食品监测箱每周检测生猪产品数量不少于20批次。同时,各分局要注意保存检测记录,以备检查。对监测箱检测出含“瘦肉精”的生猪产品要立即查扣,通过监测车复检,经复检确认含“瘦肉精”的生猪产品要坚决依法查处,并将有关情况速报市局消保处,市场处。
二、督促农贸(肉菜)市场、超市迅速配备瘦肉精快速检测卡,并指导其开展生猪产品“瘦肉精”自检工作。近期,必须每天对场内销售的生猪产品进行批批自检,检测结果在公示栏上公示。对于自检不合格的生猪产品,严禁售卖,并及时报工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