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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工商局亚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和广州市工商局亚运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3.食品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受应急办公室委托按有关标准要求实施检测,为食品安全事故提供定性定量的科学依据;各分局食品安全监测车(箱)要随时准备出动执行监测任务。
  (六)应急响应终止。
  食品安全事故相关危险因素或者隐患消除后,Ⅰ级应急响应和Ⅱ级应急响应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宣布终止应急预案,Ⅲ级应急响应由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宣布终止应急预案。各单位按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做好善后工作,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处置机构恢复为原预警机制。
  六、分局应急响应的程序和措施
  (一)突发事件的上报。
  1.当工商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或得知辖区发生本预案所列突发事件时,要本着“边控制、边上报”的原则,在迅速向所领导报告的同时及时控制事态,若现场执法力量不足以控制事态,要留在事发地等待支援。对群众举报的突发事件,要先予以核实后在第一时间通过移动执法终端等多种有效途径上报分局(情况重大可按规定直接向市局报告),同时全所迅速按预案做好各项准备,并派出人员向事发地支援。
  2.分局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要按照市局预案规定的时限,通过电话、网络等快速有效途径上报市局办公室(值班室),等候市局指示并随时与事发地执法人员保持通讯联系。同时要通过金信监管系统户口查询,调取突发事件相关主体(地区)及本系统应急处置信息,迅速调集执法力量,实施现场控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响应。
  接到市局下达的应急响应指令后,分局要迅速启动自身预案,进入相应的应急响应状态,利用食品安全监管系统、金信监管系统及移动执法终端等向工商所下达工作任务和具体要求,指定应急处置现场负责人。工商所要按照要求,迅速集结人员和装备,以最佳路线、最短时间开赴突发事件事发地,按照要求实施现场处置。
  1.Ⅰ级应急响应。
  Ⅰ级应急响应期间,事发地分局人员、装备迅速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工作时间全员在岗,其他时间70%以上干部在岗,晚间全员备勤,出现紧急情况,相关人员须在2小时内完成集结,并迅速赶赴事发现场,做出应急处理。所有通讯设备、移动执法终端、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全部开通启用,24小时确保信息畅通。
  2.Ⅱ级应急响应。
  Ⅱ级应急响应期间,事发地分局人员、装备迅速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工作时间全员在岗,其他时间50%以上干部在岗,晚间全员备勤。出现紧急情况,相关人员须在2小时内完成集结,并迅速赶赴事发现场,做出应急处理。所有通讯设备、移动执法终端全部开通启用,24小时确保信息畅通。
  3.Ⅲ级应急响应。
  Ⅲ级应急响应期间,事发地分局人员、装备迅速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工作时间全员在岗,其他时间30%以上干部在岗,晚间全员备勤。出现紧急情况,相关人员须在2小时内完成集结,并迅速赶赴事发现场,做出应急处理。所有通讯设备、移动执法终端全部开通启用,24小时确保信息畅通。
  (三)现场应急处置。
  工商所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要视不同情况按照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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