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独立训练场馆名单和地址(略)
4.广州2010亚运会初步入选酒店名单(略)
5.广州亚残运会参赛国家/地区预测及竞赛项目场馆分布(略)
广州市工商局亚运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减少和控制第16届亚运会和第10届亚残运会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件的风险与危害,切实维护亚运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完善亚运期间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快速反应能力,保护国内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食品市场秩序,保证亚运会的正常举行,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本着“预防为主、全程控制,信息畅通、反应及时,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统一指挥、密切配合”的原则,实现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有效控制。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亚运期间在我市流通环节突然发生(含可能发生)的危害人体健康及生命安全,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
三、事件分级
按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紧急程度,将食品安全事件分为三级,即重大(Ⅰ级)、较大(Ⅱ级)和一般(Ⅲ级)。
(一)Ⅰ级食品安全事件(由市局按上级要求组织应对)。
1.涉及亚运会运动员、技术官员、裁判员、媒体记者、亚奥组委官员、外国政府代表的;
2.造成伤害人数50人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
3.省工商局启动亚运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涉及我市或市政府启动亚运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的;
4.市局认定为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
(二)Ⅱ级食品安全事件(由市局组织应对)。
1.亚运会内部保障区域内发生未涉及亚运会运动员、技术官员、裁判员、媒体记者、亚奥组委官员、外国政府代表的;
2.造成伤害人数30人以上,但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政府启动亚运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并授权广州市工商局负责处置的食品安全事故;
4.市局认定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三)Ⅲ级食品安全事件(由分局组织应对)。
1.造成伤害人数10人以上,但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2.涉及亚运会期间外国游客的;
3.市局认定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市局成立亚运食品安全应急指挥部(下称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市亚运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陈斯达局长任总指挥,庄振东副局长任副总指挥,消保处、12315指挥中心、办公室、市场(屠管)处、经检处、企管处、监察室、注册处、外资处、商标处、广告处、合同处、信息中心、经检分局、专业市场管理分局等单位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和现场处置组、机动预备组等工作小组。
(一)应急指挥部职责。
1.下达启动和终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命令;
2.向上级工商部门和市委、市政府报告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通报或协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