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依法查处劳务中介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部、省、市交办的重点劳务纠纷案件的查处力度,并将处理意见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4.严格核定对外劳务国内职业中介企业,建立出国劳务集中报名中心,健全经营权企业和对外劳务中介企业管理制度,完善外派劳务纠纷处理机制,积极探索护照集中保管制度。
(二)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
1.积极参加对外劳务市场集中整治工作;
2.在组织、协调、查处及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等方面发挥作用明显、工作成绩突出。
四、评比方法
(一)各县(市)区政府、市对外劳务市场集中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先进集体由市整治办公室组织推荐;各县(市)区对外劳务市场集中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县(市)区政府组织推荐;市对外劳务市场集中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先进个人由所在单位组织推荐。
(二)各县(市)、区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对外劳务市场集中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推荐的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名单,于9月29日前报市对外劳务市场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市政府将予以统一表彰。
附件:1. 南通市对外劳务市场集中整治先进集体推荐表
2. 南通市对外劳务市场集中整治先进个人推荐表
附件1:
南通市对外劳务市场集中整治先进集体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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