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审核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应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内容要求编写,还应包括下列内容:
⑴施工场地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概况,地下管线及地下构筑物资料;
⑵工程所在地的环境、交通、地下公共设施特征;
⑶工程的工作量、管道埋深、管线走向的说明;
⑷对顶管可能影响到的建筑的结构、基础、使用状况的说明;
⑸针对不同的地质情况,顶管线路上的若干地层柱状图。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顶管工程,其专项施工方案应通过专家组论证,并有论证报告。
⑴管道直径900mm以上(含900mm)。
⑵施工人员需要进入管道作业。
⑶顶管工程附近有地下公共设施、重要建(构)筑物、交通要道。
3.施工现场工作坑(井)的护壁、后背墙及其验收手续。
4.地质、地下水、顶进力、周围重大建筑物的监测记录。
5.工作坑(井)洞口的安全围蔽措施。
6.起重吊装方案。
7.施工用电方案和现场配电设施及管道作业面使用安全电压的情况。
8.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9.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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