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西京小区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的复函
(陕价经函〔2009〕144号)
陕西兴园实业发展公司:
你公司《关于收取小区车辆停车服务费的申请》(司综字〔2009〕10号)收悉。根据《陕西省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试行)》(陕价经发〔2005〕158号)规定,经实地考察,西京小区汽车露天停车场符合三类停车场条件,自行车、摩托车等符合简易车棚停放条件。经研究,同意西京小区交通工具停放执行以下服务价格:
西京小区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
车场类型
| 车 型
| 停放服务价格(元/辆·月)
| 停放服务价格
(元/辆·次)
|
露天停车场
| 小 型 汽 车
| 50
| 2.00
|
大 型 汽 车
| 60
| 3.00
|
简 易 车 棚
| 自 行 车
| 3
| 0.30
|
电动自行车
| 10
| 1.00
|
人力三轮车
| 10
| 1.00
|
摩 托 车
| 10
| 1.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