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合政办〔2009〕3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合肥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站在执政为民、对祖国未来负责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高效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工程实施。要严格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各地要加大投入力度,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及时到位,规范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学校出现新的债务。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工程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切实加强督促检查,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真正把校舍安全工程建成“阳光工程”、“放心工程”。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八月十三日
合肥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
为保证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以下简称校舍安全工程)顺利实施,切实提高中小学校舍防震能力和综合防灾能力,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34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09〕7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立足全市中小学建设布局总体规划,在3年时间内,建立起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长效机制,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为推动教育强市、构建和谐合肥作贡献。
二、目标和任务
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校舍抗震加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使学校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洪水、台风、火灾、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