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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开展限价商品住房需求调查和购买意向预登记的公告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开展限价商品住房需求调查和购买意向预登记的公告


  为抑制房价过快增长,缓解在高房价情况下中等收入群体的购房压力,促进民生改善及社会和谐, 2006年11月,广州市在全国率先采取“双限双竞”方式公开出让限价商品住宅用地。2007年12月,广州推出全国首个限价房项目面市销售。2008年1月,印发出台《广州市限价商品住宅销售管理办法(试行)》、《关于2007年、2008年广州市限价商品住宅销售对象、最高销售价格标准的公告》;2009年7月,调整并发布了《关于2009年广州市限价商品住宅销售对象有关事项的通告》。广州市限价房政策实施以来,得到了市民的普遍支持和肯定,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达到了预期目的。截至2009年9月,我市限价房项目共批准预售7305套限价房、已销售7290套,销售率高达99.8%。

  根据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动态和限价房政策实施以来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不断健全、完善限价房供应、销售管理政策,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特在“阳光家缘”网站开展限价商品住房需求调查和购买意向预登记工作。通过开展需求调查和购买意向预登记工作,全面、客观地掌握市民对限价房的需求情况,掌握限价房需求群体的住房现状、收入情况等基础信息,以便更加科学、合理地界定限价房的供应范围,更有针对性地规划限价房供应规模、用地布局及供应时序,实现限价房资源更加贴近民生需求的精细化、规范化管理。

  一、关于需求调查

  除已登记在册的符合申请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条件的市民外,凡是拥有广州市户籍的市民,均可参加本次限价房需求调查。

  二、关于购买意向预登记

  (一)凡是符合《关于2009年广州市限价商品住宅销售对象有关事项的通告》中公布的销售对象标准的市民,可在参加需求调查的同时,参加本次购买意向预登记。2009年销售对象标准为:

  1.广州市市辖区城镇户籍人口;

  2.申请购买限价房时,在广州市市辖区范围内没有现时登记住宅产权;属已婚人员的,申请购买限价房,夫妻双方各自在广州市市辖区范围内没有现时登记住宅产权;

  3.男性年满25周岁,女性年满23周岁;

  4.个人申购的,本人税前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下;以夫妻联名方式申购的,家庭税前年收入在20万元以下。个人和家庭税前年收入情况由申请人在购买限价房时自行如实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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