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优化调整建设用地批准书相关业务的公告
为优化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提高业务办理效率,我局《依法行政手册》(2007年修订版)中第十一项至第十五项业务主办单位由建设用地处调整为市房地产估价管理所,该项调整自2009年8月1日起实施。
涉及调整的业务包括:第十一项“办理土地有偿(划拨)使用手续和《建设用地批准书》业务”整合案、第十二项“单独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第十三项“变更建设用地单位”、第十四项“未竣工项目《建设用地批准书》延期”以及第十五项“依规划改变用地性质或调整用地界址线”。
请到我局办理上述业务的单位、个人留意办理主体、收件清单及办理流程的调整。调整后业务办理收件清单及办理流程可到我局网站http://www.laho.gov.cn办事指南中查询,或于广州市政务中心市国土房管局收件窗口了解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