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严格核定补贴面积。认真核定补贴面积是实施好小麦良种补贴项目重要前提。各县(市)、区要按照整体覆盖、逐级核实上报的原则,全面落实小麦良种补贴面积,认真编制小麦良种补贴种植清册。各县(市)、区农业、财政部门要建档备案,确定采取种子售价折扣方式的,要及时将本县(市)、区补贴面积和品种及要求上报市农业、财政部门。
(三)依法规范进行良种招标采购。2009年采取种子售价折扣补贴方式的县(市)、区,仍维持2008年公开招投标统一供种的方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监察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优质小麦良种推广补贴项目供种企业招标和供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农种植〔2007〕31号)规定和要求,由市农业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局共同组织开展招标工作,本着依法、公正、公开、公平、透明、诚实、信用的原则,保证种子质量和配套服务,保证成本较低和质量效益,面向社会公开招标,严格招标程序、严格招标条件,重点抓实抓好规范程序、信息公开、种子价格、种子质量监管、供种入村到户、工作纪律、全程督导等关键环节,确保招标供种企业和统一供种工作的顺利进行。中标供种企业负责将所供应的种子到村入户,同时做好配套栽培技术指导服务工作。
(四)按时拨付补贴资金。实行小麦良种补贴招标统一供种方式的,县(市)、区财政按招标确定的中标价和供种量预拨付给中标供种单位70%的补贴资金;在小麦播种结束、正常出苗后,根据农业部门逐级审核确定的种植清册和农业部门确认的无种子质量问题书面意见与供种单位结算其余30%的补贴资金。
项目县(市)、区良种补贴预拨资金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先行垫付。凡最后出现小麦良种补贴面积增加的,必须由县(市)、区财政、农业局联合行文上报市财政局、农业局做出专题说明,并申请追加补贴资金。
(五)健全良种补贴档案。各县(市)、区要加强良种补贴项目管理,建立健全良种补贴明细档案,实现县有品种种植区域图、乡有落实汇总表,村有分户种植清册。要做到工作有月历,资金有台帐。村级分户种植清册要一式三份,分别用于行政公示、建档备查和财政报账。要尽快建立健全良种补贴工作档案,保持农业统计数据的连续性。财政部门要根据种植清册(农户购种、领取补贴资金签字)、无种子质量问题书面意见、供种合同等材料进行报账,同时做好基础档案的留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