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行动方案(2009-2012年)的通知
(浙交〔2009〕219号)
各市交通局(委)、义乌市交通局,厅管厅属各单位,温州市、嘉兴市、舟山、台州市港航(务)局:
为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市场导向、企业主体的作用,大力实施“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行动计划”、“交通运输节能推进工程”,把资源集约利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作为交通三大建设的重要内容,促进交通运输产业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转变,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道路运输结构优化、水路运输结构优化、港口设施技术改造、废旧沥青再生利用、隧道照明技术改造、驾培设施技术改造六个专项行动。现将行动方案随文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全省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取得实效。
二○○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浙江省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行动方案
(2009-2012)
为发挥好政府引导、市场导向、企业主体的作用,在推进现代交通三大建设的同时推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的部署和省政府“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行动计划”及其“交通运输节能推进工程”的要求,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本行动方案实施年限为2009年至2012年。
一、道路运输结构优化专项行动
(一)目标:
营运客货运输车辆单位能耗较2008年下降4%,节约燃油折合标准煤18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3.2万吨。
(二)任务:
1.2009年至2012年厢式车辆从8万辆增加到12万辆,占营运车辆比重由18%提高到20%;重型车辆从4.4万辆增加到9万辆,占营运车辆比重由9.8%提高到15%;专用车辆从1.9万辆增加到4.8万辆,占营运车辆比重由4.2%提高到8%。
2.2009年至2012年全省淘汰高能耗货车8万辆,城际城乡道路客运淘汰老旧车辆2.15万辆。
3.全省城乡客运一体化率达55%;2009年至2012年全省整合改造城际班线超过50条,改造农村客运班线超过200条。
(三)措施:
1.出台大物流建设资金补助管理办法,推进物流基地建设,培育现代物流龙头企业;加强物流标准化建设,完善物流公共信息系统,提高运输物流业的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