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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保持政策不变继续做好下半年信贷投放工作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保持政策不变继续做好下半年信贷投放工作的通知
(新政办[2009]1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全会精神,做好2009年下半年的金融工作,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持信贷政策不变,进一步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各银行金融机构保持信贷政策不变,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全会、市政府全会精神,继续把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继续贯彻执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巩固经济企稳回升的成果。各银行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我市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中小企业、“三农”和产业聚集区等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积极进行银企对接,向上级行争取信贷规模和权限,积极争取和做好各类信贷试点,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加快信贷投放节奏,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为保持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贡献。
  二、明确任务,确保完成全年信贷投放目标
  我市全年信贷投放目标任务为新增贷款150亿元。其中,农发行15亿元,工行17亿元,农行25亿元,中行20亿元,建行20亿元,广发行11亿元,商行8亿元,农信社25亿元,邮储银行9亿元。上半年,全市完成新增信贷投放88.97亿元,完成全年任务的59.3%。
  各金融机构全年新增信贷投放目标任务保持不变。下半年,各银行新增贷款投放目标为在上半年的基础上再新增投放61.03亿元。各金融机构具体贷款目标如下:
  (一)农发行:全年信贷投放目标15亿元,上半年完成贷款4.7亿元,下半年信贷投放目标10.3亿元;
  (二)工行:全年信贷投放目标17亿元,上半年完成贷款10.87亿元,下半年信贷投放目标6.13亿元;
  (三)农行:全年信贷投放目标25亿元,上半年完成贷款22.86亿元,下半年信贷投放目标2.14亿元;
  (四)中行:全年信贷投放目标20亿元,上半年完成贷款12.14亿元,下半年信贷投放目标7.86亿元;
  (五)建行:全年信贷投放目标20亿元,上半年完成贷款14.47亿元,下半年信贷投放目标5.53亿元;
  (六)广发行:全年信贷投放目标11亿元,上半年完成贷款3.05亿元,下半年信贷投放目标7.95亿元;
  (七)商行:全年信贷投放目标8亿元,上半年完成贷款2.85亿元,下半年信贷投放目标5.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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