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猪、牛、羊(肉)市场的执法检查和管理,确保肉类质量和食用安全。
4.做好商品流通环节中商品的质量和标准计量的监督管理。
5.加强对县(市)、区相应部门质量兴市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帮助。
(二十二)市旅游局
1.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旅游宾馆(酒店)、景点、购物商场的产(商)品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2.监督实施国家、省有关旅游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在行业内实行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推行服务质量国家标准;树立品牌意识,争创服务质量奖;引导和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
3.做好旅游宾馆(酒店)的星级推荐、评定工作,指导旅游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监督有关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对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服务质量。
4.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协调处理游客投诉,保护经营者和游客的合法权益。
5.加强对县(市)、区相应部门质量兴市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帮助。
(二十三)市乡镇企业局
1.积极实施名牌带动战略,鼓励中小企业争创名牌产品。
2.指导和推进中小型企业结构调整,加强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信息化进程,积极发展电子商务。
3.大力促进企业加强质量管理,采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产品的质量水平。
4.推动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组织开发、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推进行业技术进步,促进企业引进高新技术并消化吸收。
5.积极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技术中心。
6.加强对县(市)、区相应部门质量兴市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帮助。
(二十四)市工商联
1.发挥工商联和总商会的桥梁作用,积极为民营企业提供科技进步、质量管理等信息。
2.积极实施名牌带动战略,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争创名牌产品。
3.大力促进民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采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提高标准化水平和计量检测能力,确保产品质量。
4.推动民营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开发、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推进行业技术进步,促进企业引进高新技术并消化吸收。
5.发挥行业商会的纽带作用,推进民营企业信息化进程,积极发展电子商务。
6.加强对县(市)、区相应部门质量兴市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帮助。
(二十五)徐州工商局
1.宣传《
公司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商标法》、《
合同法》、《
广告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质量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