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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质量兴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至2009年底):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质量兴市”活动的实施意见》(徐政发[2008]70号)的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要成立质量兴市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细则;运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质量兴市活动的目的、意义,形成政府引导、部门协作、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机制,营造良好的质量工作氛围。
  (二)组织实施(2009.3— 2011.6):各县(市)、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全市质量兴市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质量兴市活动。邳州市、铜山县在质量兴市活动已顺利通过省考核验收的基础上,要继续开展创建活动,争取通过国家级质量兴市先进市考核验收;新沂市、沛县、贾汪区要按照《江苏省质量兴市活动先进市督查验收细则》的要求,认真做好质量兴市活动的各项工作,确保2009年底前通过省考核验收;丰县、睢宁县、徐州经济开发区要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措施,加强工作督查,确保2010年顺利通过省考核验收;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九里区要争取于2011年通过市级验收。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建立完善的质量监管长效机制,确保在全市范围内不出现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质量事故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实施全市名牌战略和技术标准战略,通过名牌企业的带动,逐步完善工业、农业、服务业标准体系,加强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提高质量监管和服务的技术能力;不断加强计量技术基础工作,确保强检计量器具的建档率和检定率;加强市场准入和认证认可工作,吸收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区分不同时期,结合实际开展质量振兴活动,做到活动有计划、过程有记录、结束有总结,有力有效地开展质量兴市的各项工作。
  (三)考核验收(2011.7— 2011.12):通过开展质量兴市活动,建立和完善质量兴市的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和考核机制,使全社会的质量意识得到普遍增强,企业树立以质取胜的生产经营理念;质量监管长效机制有效运转,普遍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优势农产品、主要工业产品和服务业质量基本达到苏北先进水平;名牌战略带动作用充分体现,技术标准战略实施卓见成效;全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显著提高,顺利通过省考核验收。
  三、职责分解
  (一)徐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1.承担市质量兴市活动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督促、调度、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质量兴市工作,及时汇总、通报进展情况,协调解决质量兴市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提请领导小组研究审定有关重大事项。
  2.认真贯彻实施《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大力实施质量振兴战略,加强对全市质量管理工作的宏观指导;夯实标准化、计量和认证认可三项基础工作,涉及安全、卫生、环保的企业标准覆盖率达到100%,其它企业标准覆盖率达98%以上,严禁无标生产;新增采用国际标准200项,争取2~3个全国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或工作组在徐设立,力争有10家企业制定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20项以上;争创国家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4家、省级20家;制定省级服务地方标准6项。加油机、集贸市场在用计量器具、医用计量器具等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建档率和受检率均达到95%以上;推动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贯彻实施《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强化特种设备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全市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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