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一季晚稻
| 双季晚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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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产性
| 两年区试平均产量:
常规稻亩产量不低于对照;杂交稻亩产量比对照增产≥3%。
| 两年区试平均产量:
常规稻亩产量不低于对照,杂交稻亩产量比对照增产≥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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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产性
| 杂交稻增产点≥60%。(杂交稻平产点、常规稻减产<2%的点、优质稻低于减产最大限度的点视为增产点统计)
| 杂交稻增产点≥60%。(杂交稻平产点、常规稻减产<2%的点、优质稻低于减产最大限度的点视为增产点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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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生育期
| 不能长于对照5天。
| 中熟晚稻不能长于对照4天;
迟熟晚稻不能长于对照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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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米品质
| 优质食用稻
| 省区试达国标一等优质稻的两年区试平均亩产量可以比对照减产<15%;评为省一等优质稻视为国标一等。
| 省区试达国标一等优质稻的两年区试平均亩产量可以比对照减产<15%;评为省一等优质稻视为国标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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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区试达国标二等优质稻的两年区试平均亩产量可以比对照减产<7%;评为省二等优质稻视为国标二等。
| 省区试达国标二等优质稻的两年区试平均亩产量可以比对照减产<7%;评为省二等优质稻视为国标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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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区试达国标三等优质稻的两年区试平均亩产量可以比对照减产<2%;评为省三等优质稻视为国标三等。
| 省区试达国标三等优质稻的两年区试平均亩产量可以比对照减产<2%;评为省三等优质稻视为国标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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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食用稻
| 整精米率>50%。
| 整精米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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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病性
| 稻瘟病
| 两年区试鉴定平均叶瘟≤7级、穗瘟≤7级且综合评级≤7.0级。国标一等优质稻综合评级可以≤8.0级。两年区试鉴定平均叶瘟≤3级且穗瘟≤3级的可以比对照减产<3%。
| 两年区试鉴定平均叶瘟≤7级、穗瘟≤7级且综合评级≤7级。国标一等优质稻综合评级可以≤8.0级。两年区试鉴定平均叶瘟≤3级且穗瘟≤3级的可以比对照减产<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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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叶枯病
| ≤7级。
| ≤7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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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曲病
| 两年区试田间调查平均≤5级。
| 两年区试田间调查平均≤5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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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逆性
| 耐低温
| 耐低温试验属最低等级的、遇低温时段抽穗扬花的结实率低于60%且低于对照5个百分点的、任一区试点结实率低于60%且区试平均结实率比对照低5个百分点的品种不予审定。
| 耐低温试验属最低等级的、遇低温时段抽穗扬花的结实率低于60%且低于对照5个百分点的、任一区试点结实率低于60%且区试平均结实率比对照低5个百分点的品种不予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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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高温
| 耐高温试验属最低等级的、遇高温时段抽穗扬花的结实率低于60%且低于对照5个百分点的、任一区试点结实率低于60%且区试平均结实率比对照低5个百分点的品种不予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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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倒伏
| 区试记载倒伏试点≥20%或有2个以上生产试验点倒伏的品种不予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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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度
| 区试种子纯度不低于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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