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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加强效能建设的意见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5.大力压缩削减行政审批事项。严格落实市行政审批事项压缩2000-30%目标,凡不符合政企、政事分开原则、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开竞争以及实际上难以发挥有效作用的行政审批,坚决予以取消;可以用市场机制代替的,通过市场机制运作;对于确需保留的,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做到审批环节减少、审批程序严密、审批效率提高、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得到严格执行。

  6.严格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收费项目,坚决予以取消;对经确认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凡规定收费幅度的,收费标准原则上按下限执行。收费单位要加强对收费工作的管理,既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又要切实履行好依法收费职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使用财政监制票据,全部纳人部门预算管理。严肃查处以执法、检查、评比、培训为名的“乱收费”和“乱罚款”行为,促进行政事业性收费更加规范、合理。

  7.全面推行部门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在不增加人员编制、不增加内设机构的前提下,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调整本部门行政审批职能,采用“撤一建一”、“挂牌”等形式,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行政许可服务处,行使本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并负责对部门其他处室、下属单位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扎口管理。行政许可服务处由部门主要领导主管,可以明确一名副职领导协助分管,实行“AB角”制度。

  8.切实加强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按照“应进尽进、完善功能”的要求,进一步扩大行政审批事项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范围。依据清理、精简后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做到审批事项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到位,部门对窗口授权到位。进一步完善联审会办、联合踏勘、网上审批、项目会商等审批方式,切实提高并联审批的速度和效果,确保年内实现事项人驻率达到85%、窗口现场办结率达到80%的目标。新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确保今年10月1日前正式启用。优化整合公共服务资源,将原行政服务中心大楼调整为便民服务中心,尽快实现与群众日常生活紧密联系服务事项的一站式办理、一个窗口对外。

  9.积极建设服务型机关。市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主动适应省管县体制的新要求,进一步研究转变职能,推动业务工作由行政审批向加强服务转变,使部门内设处室职责任务更加明晰、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工作人员更加尽职。要科学合理整合现有行政资源和工作力量,积极主动指导帮助县(市)和基层、企业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办理重点项目审批、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等,积极打造服务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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