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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加强效能建设的意见

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加强效能建设的意见
(徐委发[2009]26号 2009年8月2日)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突出问题,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创造良好环境,加快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现就转变机关作风,加强效能效率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开展“三服务”活动,着力保增长促振兴

  1.实行市级机关处级干部包挂企业制度。每年从市级机关选派在职处级干部挂钩联系规模工业企业和重点商贸物流企业,深人了解生产经营情况,指导支持用足用好用活政策,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遇有重大问题可直报市委、市政府。市“三服务”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办公室要加强情况调度和综合协调,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各类实际问题。包挂干部每半年向市报告一次工作开展情况,每年度将包挂工作总结在所联系企业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企业、群众监督。

  2.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服务。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金融顾问制度,积极指导金融机构选派到中小企业的金融顾问有效开展工作,帮助企业加强财务管理,提高信用水平,缓解融资难题。人民银行徐州市中心支行每年汇总各金融机构选派的金融顾问工作开展情况,向市政府作出报告。市乡企局牵头组织成立中小企业专家顾问团,为中小企业提供免费技术指导、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等服务。积极搭建“政银企合作”、招才引智、技能培训等服务平台,依托市相关主管部门组建节能减排、科技服务、劳动保障、法律咨询等专业服务组,实行对口帮扶。

  3.建立重大投资项目“绿色通道”。各级政府及部门继续加大对开发区项目办理“直通车”的支持服务力度,凡能下放到开发区的审批权限都要下放到位,不得擅自收回,进一步增强开发区活力。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四大产业”中的重点项目等实行帮办、代办制,由项目落地方指派专门机构和人员帮办、代办项目立项、审批、报建和建设过程所需各类手续。联审项目实行部门牵头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由市发改委牵头,技术改造项目由市经贸委牵头,外商投资项目由市外经贸局牵头,企业设立项目由徐州工商局牵头,使各项审批在最短时间、用最低成本完成。

  4.全面落实创业、就业扶持政策措施。各级机关部门进一步梳理汇总省、市支持、扶助创业、就业的政策措施,面向社会公开公示,办理相关手续时主动告知,确保创业、就业主体享受优惠政策到位。加大对创业、就业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市“三服务”活动领导小组服务创业办公室、服务就业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听取基层和群众诉求,对落实不力的人和事严肃追究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支持服务创业、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创造和提供更多的创业、就业机会,促进全民创业、充分就业。有关部门单位出台社会管理措施,应充分考虑创业、就业实际情况,维护创业、就业主体权益,形成支持创业、就业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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