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目建设标准
严格按照《发酵床养猪技术规范》要求,开展项目建设工作,达到建设标准。
1.房舍建筑应因地制宜,从目前应用效果来看,推荐单列塑料暖棚式结构;
2.发酵垫料严格按照《大连市发酵床养猪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制作,床面厚度达到70-100厘米;
3.猪舍内配备必要的通风换气设施,保证夏季床面散热和冬季舍内防潮需要;
4.饲养密度适中。7-20千克体重的小猪,每头占地面积为0.5平方米;20-60千克体重的育肥猪,每头占地面积为1.0平方米;60千克以上的育肥猪,每头占地面积为1.5平方米以上;
5.加强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实际应用效果。
四、项目资金用途和补贴标准
1.资金用途:积极引导养殖业户采取发酵床技术饲养生猪,减少养殖造成的环境污染,提高生猪生产水平和产品质量,对达到建设标准的择优给予补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发酵床基础设施建设、发酵菌剂购置和推广经费等补贴。
2.补贴标准:经评定,对达到建设标准的生猪发酵床,每平方米补贴100元,其中技术推广部门推广、培训经费5%,养殖业户95%。
3.补贴对象:大连市所辖各涉农区市县采用发酵床养猪技术的生猪养殖场(户)。
五、项目实施与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为了加强项目管理,设立现代农业生产发展推进专项工作组,由市财政局、农委、环保等相关部门组成。负责制定工作措施、进度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组织专家深入项目区开展检查验收工作,核实项目完成情况,组织开展项目检查、评审验收和总结上报工作。
为确保项目各项任务指标的顺利完成,在专项工作组的领导之下设立项目实施小组,由市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牵头,全市行业专家组成。负责制定发酵床养猪技术规范,组织落实各项技术措施;考核发酵菌剂生产企业资质,向发酵床建设业户推荐优秀菌剂,并协助其做好菌剂的采购与使用;制定项目培训计划,印发宣传材料,组织开展技术培训,为项目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配合专项工作组督查各区市县项目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和掌握项目进度;加强发酵床养猪后续管理工作,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发酵床养猪技术规范。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王 健 市畜牧中心副主任、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