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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加拿大一枝黄花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加拿大一枝黄花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局)、局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切实抓好加拿大一枝黄花秋季集中防控工作的通知》(甬政办发〔2005〕191号)、《关于切实做好重大农业植物疫情监测与防控工作的通知》(甬植防指〔2009〕1号)和《关于印发加拿大一枝黄花重大农业植物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甬植防指〔2009〕4号)等文件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加拿大一枝黄花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我市农业生态环境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疫情防控

  近几年,全市各地积极开展对加拿大一枝黄花的防控工作,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由于加拿大一枝黄花繁殖能力强、蔓延速度快,防控形势依然相当严峻,当前正值一年一度加拿大一枝黄花防控的关键时机,为此,国土资源部门要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统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要求,充分认识加拿大一枝黄花蔓延的危害性和防控工作的必要性、艰巨性,积极做好加拿大一枝黄花季节性疫情防控工作。

  二、明确职责,抓好工作落实

  国土资源部门要根据《关于切实抓好加拿大一枝黄花秋季集中防控工作的通知》和《会议纪要》中的职责分工要求,在各地重大农业植物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做好征而未用、储备地块中的存量土地以及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加拿大一枝黄花疫情的防控工作,负责组织和监督系统内及所属单位、有关业主单位共同做好管辖范围内疫情的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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