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省工商局与省工行加强业务配合,相互营造便利的工作环境。各级工商机关要宣传好股权出资登记办法,鼓励指导企业运用质押方式争取银行贷款,解决融资难问题;并为银行查询企业登记注册信息提供方便、优惠。省工行各分支行须将在业务中发现的企业经营中非正常情况及时告知工商部门。
(七)各级工商部门应更好地发挥登记、年检、经济户口巡查等职能,切实加强对各类担保公司、评估公司、二手房交易服务公司的注册资本及经营活动的监管,不断改善融资与经营环境,更好地发挥保驾护航作用。
(八)省工商局与省工行积极配合省经贸委等部门开展“家电下乡”、“汽车下乡”“农机下乡”活动,并视情提供配套服务。
三、活动要求
(一)领导重视。省工商局与省工行成立联合工作小组,共同推进助业活动的顺利开展。各直属工商局和各市工行分行也要成立相应的助业活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推动,及时协调沟通,并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各市工行要在工商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积极与当地交易量前十位的大型商贸市场签订合作协议。
(二)突出重点。活动期间,各直属工商局及县级局与市县工行应加强联系沟通,围绕辖区内大型商贸市场开展系列活动,重点帮助市场内的经营者解决注册、年检、融资、结算、收款等困难。工行力争向50家大型批发市场的5万户个体户提供50亿元经营贷款,12亿元分期付款额度,投放电话通(POS)1万台,发放6万张牡丹工商助业卡,组织500名金融理财师为5000个中小企业主及个体工商户定制个性化理财方案,同时,配套提供上门收款、对公财务POS、现金管理、个人理财等产品。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可在市场内设立办事机构,尽力为经营户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务。
(三)改进服务。全省工商部门要进一步树立“宽严相济”的执法理念,认真推行行政指导四项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动产抵押、股权出质、商标专用权质押等登记职能,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各市县工行应加快流程创新、产品创新,积极探索适合批发市场特点的贷款担保方式,充分利用总行政策调整契机,加快发展个人经营贷款和房屋抵押贷款,稳步发展个人商用车贷款,继续试点开办农机、船舶、下岗失业人员创业等贷款,不断增加融资品种、扩大贷款用途与范围,满足城乡居民的需要。
(四)加强督导。在活动开展过程中,省工商局和省工行将联合派出工作小组到各地进行指导。各市县工商局及工行分支行要切实做好客户回访与跟踪调查工作,认真总结活动开展的实际效果。活动结束后,省工商局与省工行将对此次活动进行综合评选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