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在全省大专院校开展以“认识传销、抵制传销”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教育厅、省公安厅
关于在全省大专院校开展以“认识传销、抵制传销”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苏工商公〔2009〕165号)


省各直属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市教育局、公安局,各高校:

  为了提高在校大学生和毕业生防范、抵制传销的能力,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大专院校开展一次以“认识传销、抵制传销”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教育活动的内容

  宣传普及打击传销相关法律法规及基础知识,提高广大学生对传销活动的辨别能力,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努力营造防范、抵制、打击传销的良好氛围。

  二、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

  各地教育、公安、工商部门和各高校,要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高度重视和加强在校大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把宣传教育作为从源头上防范和抵制传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加强领导,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高校要因时、因地、因人制宜,针对学校宣传教育活动的特点和应届毕业生的需求,进一步提高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活动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各高校要加强学生政治思想教育、法制教育,通过专题讲座、形势报告等教育活动,使学生了解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欺诈本质和严重危害,掌握防范传销的基本知识及打击传销的政策与法律法规,帮助他们提高识别能力,增强防范意识。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校报校刊、校园网络、宣传栏黑板报等各种载体,通过举行专题讲座、收看专题宣传片、散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画等多种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把防范传销作为新生入学、毕业生就业指导和离校教育的重要内容,深入剖析、揭示传销的本质特点、惯用手段和严重危害,引导学生增强识别传销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非法经营活动的诱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艰苦奋斗的精神,切实从源头上做好打击传销的防控体系建设。

  三、宣传教育活动的形式

  (一)印发打击传销宣传画,在全省各地高校及其周围地区组织张贴;

  (二)教育、工商、公安机关与高校合作,开展捐赠《打击传销知识读本》等有关打击传销书籍的活动;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