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密切配合,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行动中,工商、公安机关要在情报信息的沟通、案件线索的移交、性质认定、案件查处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在案侦工作中,公安机关要主动加强与检、法机关在案件定性、证据规格、强制措施的适用等方面的沟通协调,争取支持,形成打击合力。此外,工作中还要注意加强与综治、教育、商务、宣传、工信等部门的沟通配合。
(四)狠抓落实,督查督办,务求实效。
联合执法行动开始后,各地工商、公安机关要迅速行动,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组织机构、工作部署、打击维稳、宣传教育等要落实到位。省工商局、公安厅将于今年8月中下旬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基层,进行督导和检查。
各地工作部署情况、集中执法行动情况和大要案件查办情况每半月分别向省工商局、公安厅进行专报,遇有重要情况及时上报,工作总结于2009年10月30日前分别上报省工商局和公安厅。
附件:1.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行动情况报表
二○○九年七月九日
附件1:
省工商局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振飞 省工商局副局长
副 组 长:周裕昌 公平交易局局长
王建和 经检总队总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朱永才 公平交易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黄立民 叶 舟 刘国扬 征 军
省公安厅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柳玉祥 公安厅副厅长
副 组 长:郑燕生 厅经侦总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姜达政 经侦总队副总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郑兆利 倪 侃 方勇波
附件2:
全省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行动情况报表(工商系统)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集中执法行动(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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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动执法人员(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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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缔窝点数(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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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查、教育遣返传销人员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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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查处传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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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值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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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款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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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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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人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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