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的通知
(京教计[2009]21号)
各区县教委,各普通高等学校:
本市从2007年秋季开始全面实施高中课程改革,2010年将首次进行与新高中课程改革衔接的高考。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北京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的批复》(教学厅函〔2009〕[2009]19号)精神,原则同意了我本市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现将《2010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区县教委要加强宣传引导,深化高中会考改革,加强对统筹安排本区县中学综合评价工作的统筹,深化高中会考改革,建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请各普通高校认真学习高考改革方案,领会高考改革方案精神,熟悉操作办法,做好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
附件:《2010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
二〇〇九年十月九日
2010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
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总体部署,自2007年秋季开始,北京市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全面实施高中课程改革实验。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08〕4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并将于2010年开始试行。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对高校招生考试、录取和学生综合评价的统筹,逐步建立和完善在国家统一考试录取基础上的全面、综合、多元化的考试评价制度和高等学校多样化的选拔录取制度,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个性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适应北京市高等教育普及化、多样化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有利于各类高等学校选拔人才;
(二)适应新一轮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需要,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有利于引导基础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