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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0年度市级教育单位部门预算投入方向与项目指南的通知

  (6)北京市职业院校教师获取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是职业院校教师真正参与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必要条件,取得相应的证书是提高专业教师的专业水平和实践能力,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的有效途径。
  (四)提高中等职业教学质量,积极开展市民、各类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新型农民培养工作,广泛开展各类学习型组织创建工作,加快首都学习型城市建设。重点投入以下项目:
  1.国家级改革发展建设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的创建。2010年支持北京市现代化标志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
  2.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继续支持中等职业院校国家级、市级示范、骨干专业实训基地建设。
  3.课程改革和技能比赛。继续支持中等职业学校课程改革实验项目和职业学校技能比赛项目。
  4.新型农民培养和培训。继续支持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加强乡镇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建设;实施“科教兴村送教下乡”工程、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与就业工作。
  5.大力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继续支持学习型城市远程网络学习平台建设;认定20所市民终身学习基地和50个市民学习品牌,并给予奖励性资助;开展先进区县评选、学习型学校、学习型乡镇和社区先进评选、“学习之星”评选活动。
  (五)学生资助项目
  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扩大受助学生比例,提高资助水平,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除按照市教委市财政局文件规定,市属高等学校每年从学费收入中划出10%经费,中等职业学校每年从学费收入中划出5%经费安排学生资助经费外,北京市安排的学生资助项目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北京市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学校政府奖学金、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城乡低保、农村困难家庭和涉农专业学费、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生源地助学贷款等。
  (六)国际合作与交流。继续支持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对外汉语教学基地,开发特色课程、选拔培养对外汉语师资,汉语国际推广工作、教育博览会、举办高水平国际会议,邀请高水平国际知名人士、学者、教育机构来京交流等重大事项。
  (七)规范和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实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引导性项目,2010年继续投入1000万元,支持民办学校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增强民办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创新能力,提升民办学校安全稳定保障水平,促进民办学校依法办学、诚信办学,提高办学质量,增强对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贡献能力。
  (八)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继续支持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继续支持基础设施改造,对运行设施进行修缮改造、改善校园教学环境;继续支持安全稳定基础建设,加强高校科技创安深化工程建设,建立完善高校稳定动态预警机制,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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