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政法职业学院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TAFE北悉尼学院
学校合作举办国际商务法律专业高等专科教育项目的批复
(京教函[2009]559号)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
你校《关于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TAFE北悉尼学院合作举办国际商务法律专业高等专科教育项目的请示》(京政院文〔2009〕[2009]11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校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TAFE北悉尼学院合作举办国际商务法律专业高等专科教育项目,2009年至2011年招生3届,每年招生80人,2009年至2011年间可以招生3届,项目有效期自批准日期至2014年8月31日止。学生完成学业、考试合格后可发给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该项目为高等专科学历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应依法建立项目学籍管理制度。该项目的学籍管理制度、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样本应报市教委备案,并于与每年3月底前向市教委提交办学报告,内容包括招收学生、课程设置、师资配备、教学质量、财务状况等基本情况。项目执行中遇有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市教委报告。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信息表
项目名称
|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TAFE北悉尼学院合作举办国际商务法律专业高等专科教育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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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管庄南街1号,邮编:10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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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办学者
| 中方:北京政法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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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方:TAFE NSW NORTHERN SYDNEY INSTITUTE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TAFE北悉尼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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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层次和类别
| 高等专科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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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或课程
| 国际商务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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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招生人数
| 80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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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方式
| 国家计划内统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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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起止年份
| 2009年-2011年(每年1届 ,共3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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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
| 700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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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证书
| 中方:高等专科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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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方:ADVANCED DIPLOMA、英语等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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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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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日期
| 见有关批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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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 2014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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