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乡市人民政府转发豫政[2009]33号关于积极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切实做好稳定就业扩大就业工作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转发豫政[2009]33号关于积极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切实做好稳定就业扩大就业工作的通知
(新政[2009]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切实做好稳定就业扩大就业工作的通知》(豫政〔2009〕3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望一并遵照执行。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树立保就业就是保民生、保稳定的观念,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保持就业局势稳定做为全年就业工作的中心任务,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通过建立扩大内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机制,帮助困难企业共度难关,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推进全民创业,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农民工的就业工作,努力稳定就业和扩大就业。
  二、结合实际,制定措施。要认真按照文件要求,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科学、简便、操作性强的配套措施,严格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指从首次申报时算起)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以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一般不超过3年。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