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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社会保障PSAM卡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第十四条 本细则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表1:
  北京市社会保障PSAM卡申领发放表
  编号:

使用单位名称

 

所属区县

管理部门

PSAM卡管理员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单位医保编码

 

用途

数量(张)

PSAM卡用途

用于医院结算

 

自助服务终端

 

经代办医保

 

经代办社保

 

卡服务网点

 

 

                    总计    

PSAM卡应用统计

PSAM卡编号(权限)

安装应用位置

  
  
  
  
  
  
  

(如数量多,可另附PSAM卡应用统计清单)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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